小長假首日,人們出游熱情高漲,各高速公路流量攀升,尤其是私家車短途游增多,違法行為也屢有發(fā)生.記者昨晚從交警部門了解到,今天,高速公路交警共查處了12起超員,均是私家車出游,司機分別受到罰100元、記3分或6分的處罰。
今天上午10時許,市交警支隊高速一大隊民警在滬蓉高速薛家收費站執(zhí)勤時,一輛蘇D牌照的小轎車被攔下.經(jīng)核查,該車核載5人,實載6人,超員20%。民警依法對司機張某作出罰款100元、記6分的處罰。張某對此有些不解。他辯稱,他車上有個小孩,不應該算“一個人”。民警解釋,根據(jù)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、《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(guī)定》,機動車載人的核定人數(shù)是指廣義上的自然人,包括已出生嬰兒、未成年兒童。從安全角度出發(fā),汽車安全帶是按人數(shù)配置的,當車輛實際承載人數(shù)超出限定人數(shù)時,超出乘客將會因沒有安全帶而得不到有效保護。
當天,我市各高速大隊共查獲超員12起,以家庭、朋友聚集出游為主,超員的車上多有小孩,有的由大人抱在懷里,駕駛員普遍認為兒童坐在成人懷里,不屬于超員。對此,民警提醒,這種認知是錯誤的,一旦出現(xiàn)意外情況緊急剎車,乘客往往無法抱住懷中兒童而將其甩出去,引發(fā)危險。帶小孩坐車,一定要配置安全座椅。
“超一個,很可能就要被罰100元、記6分。”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高速一大隊民警李金剛稱,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、《江蘇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》規(guī)定,駕駛非營運客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(shù)未達20%的,罰100元、記3分;超過核定人數(shù)20%(含20%)以上的,罰100元、記6分,這就意味著,核載5人的小車,只要增加1人,就屬于載人超過核定數(shù)量20%以上,將面臨罰100元、記6分的嚴厲處罰。